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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摩流浪者》连载--《在路上》作者力作

达摩流浪者连载21.2

但这样的挫折并没有浇熄我的热情。晚上,我回到树林里,思索另一个问题:“到底,当我思考到我自己就是空与觉、思考到一切无非空与觉的时候,所意味着的什幺呢?难道不就是意味着,我就是空与觉,而且知道我自己就是空与觉、知道我和万物是没有分别的吗?换言之,我和万物已经一体了,我已经成佛了。”我真的有这种感觉,也相信我的想法是事实。我满坏兴奋,等不及要到加州去把这个想法告诉贾菲。“即使别人不爱听,最少他会听我说的。-我对四周的树木满怀柔情,因为我们本是同一物。我摸摸几头狗,他们从不会跟我争辩些什幺。所有狗都是爱上帝的。他们要比他们的主人要更有智能。每当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他们,他们都会竖耳聆听,又舔我的睑。只要有我在他们身边,他们就什幺都不在乎。即便我什幺都不是,最少我是“爱狗的圣雷蒙”。
    有一个晚上,随着松树被一阵暖风吹得窃窃私语,我也开始进入了“三摩钵底”的境界(“三摩钵底”是梵文的音译,意指超验的知见)。我的心灵有一点昏昏欲睡,但肉体却极端清醒,背挺得毕直。突然间,我看到了粉红色的花朵(像鲑鱼肉一样粉红),它们高大得宛如世界的墙,四周是一片宁静得有若一声“嘘”的树林。然后我又看到了燃灯佛--也就是那个从来不说话的佛。我所看到的燃灯佛,是个巨大已极、全身复雪、宝塔状的佛,他正用一双带有浓眉的眼睛,投射出一个骇人的凝视,而他所身在的,是一片有如阿尔班的古代雪原。整个异象让我发为之耸。在这个灵视里,我是一个真空的存在,一个纯粹的无我,一种脱去任何属性的活动……既不汲汲于什幺,也没有任何的过错。“万事万物都是好端端的,”我这样想,“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我们永远都会在这个或那个色身里流转,不过它们都不异于空。这就是死人们所明白到的道理,是清净福地最丰富宁静的涛声。”
    我很想向着北卡罗莱纳州的树林和家家户户的屋顶大喊,宣布这个耀目而简单的真理。之后我对自己说:“现在已经是春天了,我要背起我那胀鼓鼓的背包,前往西南部的干土地,前往德州那些广袤而寂寞的上地,前往济华花。我要一探墨西哥晚上的那些欢乐的街道。到时,将会有音乐从大门流出来,将会有女孩、葡萄酒、大麻,吔呼!这又有什幺不可以的呢?既然蚂蚁可以一整天什幺都不做而只是挖土,我又何尝不可以什幺都不做,而只做我想做的事情,但与此同时却保持慈悲之心、不为假相所左右和为光祷告呢?"我明白了我的生命是一片燃烧着光的巨大空页,没有什幺是我想做而不能做的。
    第二天所发生的一件奇事,证明我确实从这些魔法般的灵视中获得了真正的力量。我妈妈已经咳嗽了五天,一直在流鼻水,而现在喉咙也开始痛,让她咳起来更加难受。从她的咳嗽声判断,她病得不轻。我决定透过自我催眠,去探明她的病因和找出治疗的方法。我坐下来,反复对自己说:“一切都是空与觉。”慢慢地,我进入了深度的恍惚 状态。霎时间,在我紧闭着的眼帘里,我看到了一个白兰地酒瓶,但继而,它又变成了一瓶“希特牌”的药膏。然后,在药膏的上方,就像电影的淡人效果一样,缓缓出现了一个画面:是一些圆形、细瓣的白花。我立刻站了起来。当时是午夜,我妈妈正在床上咳嗽。我把我妹妹上星期种在屋里的几盆矢车菊,统统挪到屋外,然后到药橱里,拿出一些“希特牌”药膏,叫我妈妈擦到脖子上。第二天,她的咳嗽就好了。后来,我家一个护士朋友在我家听到此事(当时我已经去了西岸),就说:“对,看来你的咳嗽是因花粉过敏而起的。"这件事情让我清楚地明白到,人们之所以会生病,是因为他们昧于自己的佛性或上帝性或阿拉性(你用什幺名称喊它其实都是一样的),而用一些物质性的东西去惩罚自己所致。这是我行过的第一件“神迹”,也是最后一件,因为我担心对这一类事情太入迷,会变得分心和自骄。另外,我也有一点害怕会医坏了别人,担待不起。
家里每个人都听说了这件事,但他们并没有太把它当一回事,而事实上,我自己的态度也是一样。我认为,这才是正确的态度。我没有什幺好计较的,因为我已经是个富人了,是个拥有"三摩钵底”福分的兆万富翁(我之所以会享这种福分,说不定是因着我所做的一些卑微善业而来的,像怜悯狗只和原谅别人之类的)。我现在已经知道,我是个蒙福的继承人,而我身上留下的最后的罪,充其量就只有正直。所以,我没有再提这件事,而只是一心准备上路去找贾菲。“可不要让忧郁坏了你的心情。"法兰克·辛那屈这样唱道。在森林里打坐的最后一晚(也就是我要举起大拇指拦车的前一晚),我听到有声音对我说了“星身”两个字。它要告诉我的道理,似乎是万物并非为灭而生,而是为觉而生,是为了至于他们无限清净的“法身”和“星身’而生。我明白了,我根本没必要去做任何事情,因为根本没有任何事情发生过,也不会有任何事情将要发生,一切一切,不过都是空之光罢了。就这样,我背起背包,跟妈妈吻别过,就踏上旅途。先前,我妈妈花了五美元,请鞋匠为我的旧靴子打上一个厚厚的橡胶鞋底,所以,我夏天所需要的登山装备,至此已一件不缺。我那位杂货店的朋友汤姆--他是个很有自己个性的人--开车把我载到了六十四号公路·跟他挥手作别以后,我就踏上回加州去的三千英里旅程。下一次回家,将会是下一个圣诞节。

(66)“如来"(Tathata)词与“它它它”音近。作者这里所说的“它”,也有终极真理的意思。从一个松果看到终极真理,犹如佛家所说的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67)驮那演那(Dhyana):一译静虑,佛家语,禅定的修行方式一种。
(68)作者在本书中三番两次使用"肉”这个意象,其意义似乎是指虚幻的肉身,而与下面所言的“法身"(即佛身)相对。
(69)释迦牟尼的堂兄及弟子。
我找了好久!这个太好了!

达摩流浪者连载22.1

这个时候的贾菲,正在加州科尔特马德拉一间漂亮的小木屋里等着我。小木屋是辛恩,莫纳汉的隐士居,就盖在他家后方的一个长满桉树和松树的陡峭小山坡上。辛恩曾经邀请我去住,说是相崔多久就住多久,房租全免。小屋原来是一个老头所盖,自他在好几年前过世后,小屋就荒废丢空,一度变得不宜人居。后来,辛恩的大舅子惠特·琼斯(他是个木匠)打算搬进去住,便把小木屋修葺得焕然一新,又在木头墙壁上贴上细麻布,放人一个柴炉和一盏煤油灯。不过,等小屋翻修好,惠特·琼斯却因为在城外找到了工作而没有搬进去。贾菲为了完成手边的研究工作和过真正孤独的生活,就迁到那里去住。任何人想找他的话,都得先经过一番费力的攀爬。他在地板上铺了草席,过得悠闲自得。在一封信里他向我这样形容他的生活:“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坐着抽烟斗喝茶,聆听风吹桉树和柏树的声音。”他预定住到五月十五日,然后坐船前往日本:一个美国的基金会邀他到日本一家佛寺住一段时间,追随一个禅师学习。“这段期间,”他在信中又这样说,“来这里跟一个野汉子分享一间幽暗的小屋吧,跟他分享葡萄酒、周末夜的妞儿、一锅锅的美食和温暖的柴火吧。不用担心钱的问题,莫漠纳会提供我们买食物的钱的,唯一的条件就只是帮他砍几棵大树,再把树干劈成木柴。来吧,我会教你一切有关伐木砍柴的知识。”
    冬天的时候,贾菲曾经靠拦便车的方式,到西北部的故乡旅行了一趟。先是穿过波特兰,然后是蓝色的冰河之乡,最后又去到华盛顿州北部的诺沙克河谷(Nooksack Valley),住在一个朋友的农场里。在那儿,他当了一星期的采草莓工,又在四周的山脉攀爬了爬。他提到的像“诺沙克”、“贝克山国家森林"这些名字,无不让我神往,它们在我脑海里展开一幅包含着冰雪和松树的水晶画面,非常美丽,就像我儿时对美国极北地区的想象一样……只不过,现在的我,却是人在北卡罗莱纳非常灼热的四月路面上,等着第一个好心人把车停下来,载我一程。这个人很快就出现了,他是个高中生,把我载到了一个叫纳什维尔(Nashville)的乡村小镇。从那里,我被太阳烤炙了半小时后,又遇到一个沉默寡言却仁慈的海军军官,把我一路载到格林维尔(Greenville)。几个月来过惯了平静舒适得不可思议的生活,拦便车的旅行方式对我变得前所未有的难熬。在格林维尔,我顶着大太阳向北走了整整三英里,才找到高速公路的所在(我在市中心那些迷宫般的后街里迷了好一阵子的路)。行经一个类似锻造工场的地方时(里面的黑人全都是大汗淋漓而满身煤屑),一股巨大的热气像爆炸一样向我袭涌而来,让我忍不住放声大喊说:“我忽然间又到地狱来了!”
    不过,后来天开始下雨,而几趟连续的顺风车,把我带入了乔治亚州的雨夜。我坐在一排五金店的遮雨棚底下,喝丫半品脱的葡萄酒。在下雨的夜晚想有便车可搭,可说难之又难。当灰狗巴士经过的时候,我把它截停下来,坐它坐到盖恩斯维尔(Gainesville)。我本来是想睡在调车场里的,但一个走出来转辙的铁路员看到了我,把我赶走,于是我退而求其次,想到铁路旁边一个空空荡荡的停车场夜宿,却看见一辆巡逻车打着探照灯,在附近兜来兜去(说不定他们是从铁路员那里听到附近有流浪漠徘徊)。我最后干脆打消睡觉的念头,走回到镇上,站在一家小吃店外面的行人道上拦便车。由于我是站在很光亮的地方,可以一目了然,所以驾驶巡逻车经过的条子并没有怀疑我或是搜查我。
    我一直拦不到车子,而天又快要亮了,我只好花四美元,到一家旅馆投宿一宵。我淋过浴后睡觉,睡得很好。然而,就像圣诞节时我向东部进发时候一样,一种无家可归的落寞感又开始侵袭我,而唯一可以安慰我的,只有我的厚底靴和大背包。早上,我在一家装着把吊扇和苍蝇乱飞的的阴郁乔治亚餐馆吃过早餐后,就徒步走到热气腾腾的高速公路去。一个货车司机把我载到了弗瓦力布兰奇(Fbwery Branch),之后,几趟短程的便车把我载到一个叫史东沃尔(Stonewall)的小镇。在那里,一个戴宽边草帽的驾驶让我上了他的车。他是个肥壮的南方人,一面开车一面仰头喝威士忌,笑话说个不停,又不断转头看我有没有在笑,好几次不小心把车子铲过路肩的泥地,扬起一大片尘土。我愈坐愈害怕,所以还没有到达目的地,我就拿想吃东西为借口,请他让我下车。
    “哈,小伙子,你要吃东西我就陪你吃,你要到哪我就载你去。”他喝醉了,车开得飞快。
    “好啊,但我得先上个厕所。”我说。
    经过这个教训,我决定改弦易辙。我对自己说:“拦什幺鸟便车嘛!我身上的钱还够让我坐巴士坐到埃尔帕索,到那儿之后再改搭南太平洋铁路公司的火车。那会比现在安全十倍。”想到可以一口气到达德州的埃尔帕索,想到西南部的万里蓝空和它那些无边无际的沙漠(它们可以供我夜宿而又不会有被条子为难之虞),我的心意益发坚决。我迫不及待想离开南部,离开乔治亚州的飚车族。
    巴士在四点开出,而到达阿拉巴马州的伯明翰(Bimingham)则是在午夜。坐在巴士总站的长凳等下一班巴士时,我试着趴在放在大腿上的背包睡一下,但却不断被来来去去的苍白游魂所吵醒(美国的巴士总站尽是这样的游魂)。我用游魂两个字绝不是夸张之词,事实上,我真的看到一个女的像一绺轻烟一样,从我面前飘过,而我敢很确定地说,她是不存在的。她的睑上流露出不知道自己在干嘛的表情……至于我嘛,说不定也是同样的表情。出伯明翰没多久就是路易斯安那州,然后是德州东部的油田区,然后是达拉斯,然后是广袤无边的德州荒原。巴士在荒原里开了一整天才开到它的尽头埃尔帕索。我在埃尔帕索下车的时间是午夜,而这时的我,业已筋疲力竭,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睡觉。但我并没有上旅馆,因为我得看紧我的荷包。我直接往调车场走去,打算把我的睡袋摊开在调车场某处的铁轨旁边。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我明白了当初我买大背包时所做的梦,并不虚无飘渺的。
    那是一个美丽的夜,而我也睡了有生以来最美丽的一觉。我首先是走到了调车场,但却没有停下脚步,因为突然问,我看到黑暗的远方有一片沙漠。在星光的照明下,我可以看到一些朦胧的山岩、枯槁的树丛和巨大的山影。“既然只要再走一段路就可以去到一个不会被条子或其它流浪漠骚扰的地方,我干嘛还要在调车场这里耗?”我这样盘算。于是,我就继续沿着主铁轨向前走。因为脚上有一双厚底靴,所以我在枕木之间的石头上走得轻松自如。走了几英里以后,我就置身在一个开阔的沙漠山区里。现在已大约是午夜一点,我盼着可以赶快睡一觉。最后,我看中了位于我右方的一座山,于是便沿着一条河谷向上走去。河谷的其中一边有一座大建筑,上面有很多传出灯光的窗户,看来不是一座感化院就是一座监狱。“老兄,你还是远离调车场为妙啊!”我对自己说。最后,我走到一个旱谷,那里的沙子与岩石在星光下都是白色的。我爬了又爬。

达摩流浪者连载22.2

我突然间感到很兴奋,因为我意识到,我已经完全孤独和安全了,接下来的一整夜,都肯定不会有人来吵醒我。多幺惊人的好消息啊!而我所需要的一切,都尽在我的背包里,何况,先前在巴士站的时候,我才在水壶里灌满了水。我爬到旱谷的上方,最后,当我转过身的时候,整个墨西哥、整个济华花(70),还有它那片沙子一闪一闪的沙漠,都尽在我的眼底。一轮又大又亮的月亮,就挂在济华花的山脉的上方。南太平洋铁路公司的铁轨在埃尔帕索的外面与里奥格兰德河(Rio Crande River)平行迈进,而从我所在的位置,可以清清楚楚看到里奥格兰德河把美墨两国边界切分开的样子。旱谷里的沙细致如丝,我把睡袋摊开在沙面上,脱去鞋子,喝了口水,点燃烟斗,盘腿而坐,感到很畅快。在这个沙漠里,季节仍然是冬天,四周极度宁静,唯一听到的,只有从极远方的调车场传来的接驳车厢的声音--这种足以惊醒埃尔帕索一城居民的砰然巨响,传到我这里来的时候已细若游丝。唯一和我作伴的,是济华花的月亮。随着我的仰视,它愈沉愈低,而颜色也从白亮变成牛油的黄色。不过,在我要睡觉的时候,照在我脸上的月光还是太亮了(亮得像一盏灯),让我不得不侧过身去。我每在一个地点露宿,都有为它命名的习惯,而我把现在的这个地点命名为“阿帕切旱谷”(71)。我睡得又香又甜。
    早上起床以后,我在沙面上看到有响尾蛇爬过的痕迹,不过,说不定那是上一个夏天所留下的。地上很少看到靴印,有的都是猎人的靴印。晨早的天空湛蓝无瑕,太炽热。到处都是干枯的树木,要找柴枝生一个煮早餐用的火轻而易举。在我那个宽大的
背包里,放着好几罐豆子猪肉罐头,它们让我享受了一顿丰盛的早餐。不过我现在却碰上了一个问题:缺水。水壶里的水早被我喝光光,而太阳又大又熟,让我感到口渴。我爬到旱谷的最上方,想进一步把这里探个清楚。旱谷顶部的尽头处是一块像墙壁一样的大山岩,而地面上的沙子,比我昨晚睡的地方还要柔软。我决定今晚要在这个地点夜宿。但在这之前,我要先到胡亚雷斯(Juarez)溜跶溜跶,看看那里的教堂、街道和享受享受墨西哥食物。我一度想过要把背包藏在岩石之间,但最后还是打消了主意,因为这里会出现另一个流浪汉或猎人的机率虽然很小,却不是全无可能。于是,我就再次把背包扛起,走下旱谷,沿着铁路往回走,把背包寄存在火车站收费二十五美分的置物柜里。然后,我穿过城市,走到边界栏栅,花了两便士的费用,进人胡亚雷斯。
    结果,我遇了荒唐的一天。这趟胡亚雷斯之旅,开始得一点都不荒唐。我无是参观了瓜达卢佩圣母教堂和在一个印第安市集逛了逛,然后走人一个公园,坐在长凳上观看欢乐的墨西哥小孩玩耍。然而,在接下来逛过几家酒吧和喝了一大堆酒以后,情形便不同了。最后,我甚至认识了一群邪恶的墨西哥阿帕切人,他们把我带到一间会滴水的的石头小屋,拿起蜡烛照着我的脸,把我介绍给里面的朋友认识,接下来,我们就在烛焰与暗影之间,吞云吐雾起来。但我很快就觉得烦腻。我想起我的白沙旱谷,想起我今晚要露宿的地点,于是就向他们告别。但他们却不愿放我走。他们其中一个还在我的购物袋里偷了几样东西,但我并不在乎。其中一个墨西哥小伙子是个男同志,他爱上了我,想和我一起到加州去。胡亚雷斯现在已经是晚上,所有夜总会都在轰鸣。我们在一家夜总会里喝了一会儿啤酒,里面清一色都是黑人阿兵哥,每个的大腿上都趴着个小姐,点唱机里播着摇滚乐,仿似人间天堂。那墨西哥小伙子想要我跟他一道到某条横街窄巷去“唔唔”,又告诉那些美国士兵,我知道哪里有正点的女孩子。他悄悄对我说:“我会带他们到我的房间去‘唔唔’。等他们发现没有女孩的时候已经晚了,哈!”我唯一可以摆脱他的地方就是边界栏栅。在那里,我们挥手作别。这是个邪恶之城,但在边界的另一边,却有个圣洁的沙漠等着我。
    我焦急地走过边界,穿遇埃尔帕索的街道,走到火车站,拿回我的背包,舒了一口大气。之后,就马上往旱谷的方向走去,有月光的帮助,路非常好辨认。往上走的时候,我的靴子发出如同贾菲走路时一样的啪哒啪哒声,这让我想起,教会我怎样驱赶世界和城市的邪恶、找寻自己纯净灵魂的人,就是贾菲。只要有一但高贵的背包背在背上,我就不用担心会受到邪恶的污染。到达我夜宿的预定地,打开睡袋以后,我就祷告谢主赐给我的这一切美好。现在,跟一群戴着斜帽的墨西哥人一起吸大麻的那个邪恶下午,就恍如一场已经结束的恶梦,就像我在北卡罗莱纳的佛陀涧所做过的许多恶梦一样。我坐下来打坐和祷告。只要你有一个够好够温暖的鸭嘴式睡袋,那世界上就没有任何的睡眠,可以胜得过冬夜沙漠里的睡眠。这里的静,浓烈得让我可以听见自己耳鼓里的血液流动声,但与此同时,它又包含着某种神秘的喧闹,就像是一声响兄已极的“嘘”,似乎是要提醒你某件你自出娘胎以后就因为生活的紧张而遗忘了的重大事情。我很希望可以把这个领悟分享给我所爱的人,包括我妈妈和贾菲,然而,它的空无与清净,又是难以言诠的。“有什幺确定的教诲,是我可以告诉所有生灵的呢?"我很想问浓眉复雪的燃灯佛这个问题,但我知道,他的回答将会是怒吼般的钻石寂静。

(70)济华花(Chihuahua):墨西哥北部一州,其北部与东北部与美国接邻。
(71)阿帕切是居住在北美西北部的一族印第安人。

达摩流浪者连载23.

二十三
     
第二天早上,我赶紧启程,因为再耽搁的话,只怕我永远也到不了加州那间可以予我以荫庇的小屋去。我身上只剩下八美元了。我走到高速公路上,举手拦车,指望好运会快快来临。一个推销员载了我一程。他说:"你知道吗,埃尔帕索这里一年有三百六十天有大太阳,但我太太最近却跑去买了三台干衣机,你说是不是见鬼!"他把我载到新墨西哥州的拉斯克鲁塞斯(Las Cruces)。我沿着高速公路,步行穿过这个小小的城镇。快要走出拉斯克鲁塞斯的时候,我看到一棵很漂亮的大树,决定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躺下来休息一会儿再说。我对自己说:"这不过是个梦罢了,我其实早已到了加州,早已在拉斯克鲁塞斯那棵漂亮的大树下休息过。"我躺了下来,愉快地小睡了片刻。
    醒来后,我再次动身,走过一条跨越铁路的高架桥。一出高架桥,就一个人把我叫住,对我说:"你有兴趣以两美元的时薪,帮忙搬一部钢琴吗?"我需要那个钱,便接受了。他载着我,把小货车开到拉斯克鲁塞斯近郊的一户人家。有一群穿著体面的中产阶级正在门廊上聊天。我们用一台手推车把钢琴和一些其它家具从房子里搬出来,抬上车,开到这产人家的新家,再把东西搬进去。事情就这样搞定。由于这趟工作花了我两小时,所以得到的工资是四美元。有了钱,我就跑到一个卡车休息站吃了一顿够饱一个下午和晚上的大餐,然后再次拦车。很快就有一辆轿车在我面前停下来,开车的是个戴阔边帽的德州大块头,后座坐着一对墨西哥小夫妻,女的手上抱着个婴儿。那德州大块头表示,如果我愿意付十美元的话,可以把我载到洛杉矶。
    我说:"我愿意给你身上全部的钱,但我只有四美元。"
    "干,四美元就四美元吧。"在穿遇亚历桑纳和加州的沙漠的沿途,他都喋喋不休,并在第二天早上九点,把我载到离洛杉矶火车站的调车场只有一箭之遥的地方。沿途唯一的意外状况是那个墨西哥小妈妈把一些婴儿食物溅到我的背包上,我带着愤怒地把它们扫走。不过这对墨西哥小夫妻都
是很和气的人。事实上,途中我还对他们讲解了一点点佛法,特别是有关业和轮回方面的,他们看来也听得津津有味。
    "你是说我们的人生可以再重来一次?"那可怜巴巴的墨西哥小伙子问我。他手脚都绑着绷带,那是前一个晚上他在胡亚雷斯跟人干架后的结果。
    "佛教是这幺说的。"
    "那就棒毙了。希望下一次我投胎的时候,不是当现在这个我。"
    但如果说有谁的人生最需要重来一次,那肯定就是搭载我们的那个德州大块头。他一整个晚上所说的,都是自己因为某某事而揍了谁揍了谁,但如果他说的是真话,那被他揍过的人,已尽够组成一支小军队。他一整晚喋喋不休,但他说的话,我连半句都不相信,所以,从午夜开始,我就把
耳朵的接收器关闭。我在洛杉矶下车的时间是早上九点。我先在一家酒吧里吃了一顿便宜早餐(包括甜甜圈和咖啡),一面吃一面和吧台后面的意大利酒保聊天,他想知道我背着一个大背包要到哪里去、想干些什么。然后,我就走到调车场去,坐在草地上,看着工作人员在准备火车的情景。
    由于我曾经当过制动手,所以在调车场里觉得很骄傲和有回到家的感觉。但我却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我不应该背着一个大背包,在调车场里悠哉悠哉地闲逛,又跟那里的扳道工聊天。因为当我问他们下一班慢车什幺时候会到达的时候,突然间出现了一个铁路警察。他的腰间斜挂着一把枪,样子就像电视里的怀特·厄普警长一模一样。他在一副墨镜后面用冷冰冰的目光看着我,命令我马上滚出调车场。他双手叉腰,一直盯着我走遇到高速公路去的陆桥为止。我气疯了。下陆桥以后,我跳过铁路旁的的篱笆,平躺在草地上,等待火车的到来。稍后我又坐了起来(但仍压低了身子),拔了根草来嚼。没多久,我就听到有火车要开出的信号声,而我从声音判断得出来,要开出的就是我要坐的慢车。我连忙走过停在铁轨上的一些火车车厢,跳上了我要坐的火车,躺了下来。火车开出调车场的时候,先前那个铁路警察发现了我,但此时他却拿我没辄,只能叉着腰,用绝不宽恕的眼神狠狠瞪我。不过,最后我却看到他以手搔头。
    火车再一次把我带到圣巴巴拉,我利用等"午夜幽灵"的空档,跑到海滩去游了泳和生火煮食。回到调车场的时候,时间还很充裕。"午夜幽灵"主要由平板车构成,每台平板车上都载着用钢索固定住的大卡车车头。我坐"午夜幽灵"的时候,常常喜欢把头枕在用来楔住卡车头巨大车轮的木板上,所以如果火车发生碰撞的话,那雷蒙·史密斯就肯定要说拜拜。但我并没有把这种可能性放在心上,因为我认为,如果真有那样的事,那就是命中注定,躲也躲下掉,况且我相信,上帝会把我照顾得好好的。火车准时到达,我溜上了一厶早板车,在一个大卡车车头下面摊开睡袋,脱掉鞋子,用外套把它卷起,当成枕头,然后舒舒服服地躺下,叹了一口舒心的气。窿窿窿,出发了。我因为筋疲力竭,所以很快就睡着了,一直睡到圣路易斯-奥比斯波,才被调车场办公室射出的灯光照醒。原来我躺着的那辆平板车,好死不死就停在办公室的前面,我这时的处境可说是相当凶险。但办公室四周却连鬼影都没半个(当时已是午夜),所以我什幺麻烦也没碰到。自圣路易斯-奥比斯波以后我都一直熟睡,而且是无梦的酣睡,要直到第二天早上火车几乎要开入旧金山,才再次醒过来。虽然我身上只剩下一美元,但我一点都不担心,因为贾菲就在小屋里等着我。整个旅程迅疾和有启悟得就像个梦。我回来了。

达摩流浪者连载24.

二十四

    如果要在美国找一个在俗的"达摩流浪者"(换言之是有家、有太太和有小孩的),那辛恩·莫纳汉就是其中之一。
    辛恩是个年轻木匠,住在科尔特马德拉一条乡村公路的远程的一栋老旧的木构房子。他自己动手把房子的后门廊加盖起来,充当日后其它小孩的婴儿房。他相信,人不用赚太多钱,一样可以过上快乐的生活,而他也选择了一个生活理念跟自己完全一模一样的女孩当太太。虽然是个有工作的人,但辛恩却喜欢不时放自己几天假,跑到屋子后面山坡上方的小屋打坐和读佛经,有时则什幺都不做,只是泡泡茶和吃点小点心(小屋是他租来的整片产业的一部份)。他太太克莉丝汀漂亮而年轻,有一头垂肩的蜜色头发,喜欢赤着脚,在房子和院子里跑进跑出,烘面包和曲奇饼。她是个能从一无所有变出一顿饭菜来的专家。一年前,贾菲送了辛恩夫妻一袋十磅重的面粉,作为他们结婚周年的礼物,他们高兴地接受了。辛恩有一个旧时代族长的模样:虽然才二十二岁,却留着一把像圣约瑟一样的白色大胡子。他常常笑,露出扇贝般的牙齿,两颗蓝眼珠子闪闪发亮。辛恩有两个很小的女儿,而她们就像妈妈一样,喜欢赤脚在屋子和院子里走来走去,而且年纪虽小,却懂得自己照顾自己。辛恩家的地板也是铺着草席的,所以你到他家的时候,也得脱鞋。他的藏书非常多,家里唯一一样奢侈品是一部大音响,可以用来放他精心收藏的印第安音乐、佛朗明哥舞曲和爵士乐的唱片。他甚至还有中国和日本的唱片。起居室里的餐桌是一张日本式桌子,低矮而漆着黑漆,所以在他家里吃饭,爱跪爱坐都可以。克莉丝汀是个做汤和新鲜饼干的高手。
    我到达辛恩家的那天是在中午。下灰狗巴士走了一英里的柏油路之后,我就坐在了他起居室那张矮桌子前面。甫一坐下,克莉丝汀就为我端来热汤和温热的牛油面包。她是个体贴温柔的女孩。"贾菲跟辛恩一块到索萨力托工作去了,要大约五点才会回来。"
    "我待会儿会到小屋去看看,并在那儿等贾菲回来。"
    "你也可以留在这里,放些唱片来听听。"
    "我不想妨碍到你工作。"
    "你不会妨碍到我的,我要做的事情不过是晾晾衣服、烤些今天晚上吃的面包和补几件衣服罢了。"
    由于有像克莉丝汀这样的能干太太,让辛恩虽然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方式工作,仍然能够在银行里存下了几千美元的积蓄。他不但外貌像个族长,他的慷慨也不输一个族长:他总是会坚持请你吃饭,而如果有十二个人在他家里作客,他就会在院子里的大木板上铺排一顿盛大的晚餐(简单但却美味的晚餐),而且总是备有一大瓶红酒。不过他有一个严格的规定:我们得付酒钱,另外,如果客人来这里是渡周末两天假期的话(每个周末都有这样的人),那就得自备饮食,要不就得付饭钱。等大家都吃得饱饱,辛恩就会拿出他的吉他,唱些民歌娱乐大众。每当我听累了,就会爬回山坡上的小屋去睡觉。
    吃过午餐和跟克莉丝汀聊了聊以后,我就往山坡上走去。一出辛恩家的后门就是一个陡峭的斜坡,沿途都是巨大的黄松和其它品种的松树。"哇,这里迟早要比我家附近那片松树林要壮观!"我想。上坡的小径那幺的陡,以至你往上走的时候,得像头猴子那样,弯着腰走路。小径会途经一长排的柏树,那是多年住在这山坡上的老头种的,目的是不让带雾的冷风从海洋直接吹进来。整段攀爬的路程可以分为三个部份:首先是辛恩的后院部份,然后是一段旁边竖着篱笆的路,篱笆的外面看起来像个鹿场(有一个晚上我真的在这里看到过鹿,一共是五头),最后一段路是近山顶的路(旁边也有篱笆)。但就在快要到达山顶以前,山坡的右边却突然凹了进去,形成一个广大平坦的空间,而小屋就盖在那里,掩映在扶疏的树木和花丛之间。那是一栋造工精细的小屋,共有三个大房间(贾菲只占用其中一间),里面放在好些木柴、一个锯木架和一些斧头。屋外有一间没有屋顶的室外厕所。院子里景致美好得就像是混沌初开的第一个早晨:太阳光从浓密的树叶洒下,小鸟和蝴蝶肆意飞来飞去,温暖而充满花香。小屋的后头有一道铁丝网,过铁丝网之后再走上一小段路就是山顶。站在山顶上,马林县的全景可以尽收眼底。
    在小屋的门楣上挂着一块木板,上面写着几个中国字。我不知道它们写的是什幺,但猜也许是"妖魔止步"的意思。在屋里,我再一次见识到贾菲那简单、整齐和有品味的生活方式。首先是好些插在陶罐里的怒放花束(花是从院子里摘来的)。书本整整齐齐插在橘黄色的柳条箱里。地板上铺着并不昂贵的草席。墙壁上贴着细麻布,那是我见过最细致的壁纸。一张薄床垫铺在草席上,而在床垫的前方,是一个卷得好好的睡袋。他的背包和杂物都收藏在一个垂着细麻布的储物间里面,所以看不到。墙上挂着一些漂亮中国画的复制品,还有一幅马林县的地图和一幅华盛顿州西北的地图。他把他写的诗用钉子在墙在钉成一迭,任何想看的人都可以翻来看。钉在最前面的一首(也就是最新的一首)是这样写的:"离我两码之外,一只蜂鸟停在门廊上,打断了我的阅读。它一下子就飞走了,而我的视线,随之落在一根斜插在泥地里的门柱。门柱上纠结着一大丛长得比我身高还要高的黄花朵,每次进屋,我都得把它们推开一点点。透过黄花朵的空隙,太阳在门廊上形成一圈网影。白冠的麻雀在树上放声高歌,震耳欲聋,山谷下方的一只公鸡啼了又啼。辛恩·莫纳汉此时正在外头、太阳的下面,读着《金刚经》。昨天我读了《鸟类的迁徙》,但用不着书本告诉我,我也知道,海鸟行将要沿着海岸向北追逐春天:六星期内,它们就会在阿拉斯加结巢。"诗最下面的题署是:"贾菲·M·赖德,柏树居,18:ⅲ:56."
    我不想弄乱屋里的东西,所以就走到屋外,躺在长得长长的绿草上,准备等贾菲回来等一整个下午。但我却突然想到:"我何不为贾菲准备一顿美味的晚餐呢?"于是,我就走到山路下方的杂货店,买了豆子、盐腌猪肉和其它一些食物杂货,然后回到小屋,在厨房的柴炉里生了一个火,煮了一大锅加了糖蜜和洋葱的豆子焖猪肉。我对贾菲收藏食物的方式感到讶异。就在柴炉旁边的食物橱里,放着两棵洋葱、一个橘子、一袋小麦胚芽、一罐咖哩粉、米、一些晒干的中国海草、一瓶酱油。他的盐和胡椒粉都有条不紊地装在小塑料袋里,用橡皮圈扎着。这个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是贾菲愿意浪费掉的。但我现在却把世界上最丰腴的豆子焖猪肉引人他的厨房,不知道他会不会不高兴。厨房里还放着一大条克莉丝汀所烤的面包,贾菲的匕首直接了当就插在上面。
    天黑了,我在院子里等着,让一锅豆子猪肉放在火上焖着,保持热度。因为没有别的事做,我劈了一些木柴,堆在木炉后面的木柴堆上面。带雾的风开始从太平洋上吹过来,让树木弯腰和喧闹得更厉害。在山顶上,你唯一看得到的东西就是树、树、树,一片喧腾的树海。真是个人间天堂。因为气温变冷,我就走入屋内,在火炉里生了个火,把窗子关起来,一个人唱唱歌。小屋的窗子仅仅是由一些可移动的半透明塑料片构成,它们可以让光线照人屋里,但屋外的人即看不见屋内的情景,另外,它们也可以抵挡寒风。这个聪明的设计,是克莉丝汀的木匠哥哥惠特·琼斯的杰作。很快,屋里就变得温暖舒适起来。过了不知道多久,我听到从喧闹的树木声中,传来一些一声"呜呃"的吆喊声。是贾菲回来了。
    我走出屋外去迎接他。他正在走过最后的一片草坡,外套披在两肩上,步伐沉重而神情疲惫,显然,工作了一天下来,他已经累了。"嗯,史密斯,你来了,真好。"
    "我煮了一锅美味的豆子焖猪肉等你回来。"
    "真的?-他满睑感激地说,"我饿扁了。工作了一天回到家,发现有人已经为你准备好晚餐,不用自己下厨,简直是如获大赦。"我们马上就一头栽进了豆子焖猪肉、面包和热咖啡里去。咖啡是我用平底锅煮的,那是法式的冲泡咖啡,只要加上水,用汤匙搅一搅就可以喝。大嚼过一顿以后,
我们点起烟斗,坐在摇曳的炉火前面聊天。"田蒙,我保证你在孤凉峰上会有一个顶刮刮的夏天。"
    "不过我却想先在这小屋里过一个顶刮刮的春天。"
    "那还用说。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周末时邀一些可爱的妞儿来这里乐一乐。我认识一对漂亮的姊妹花,一个是普绪娃,一个是珀莉。唔,等一下,我可不能把她们一道邀来。她们两个都喜欢我,如果同时出现,会互相吃醋的。但不管怎幺说,以后每个周末,我们都要搞一个盛大的派对,先从辛恩家乐起,最后到这上头来乐。我明天不打算工作,所以我们就利用明天帮辛恩劈些木头吧。那是他唯一想你帮忙的事情。不过,如果你愿意下星期跟他一道到索萨力托工作的话,那你可以赚到十块钱一天的工资。"
    "不赖嘛……十块钱可以买到不少豆子猪肉罐头和葡萄酒了。"
    贾菲抽出一张细致的素描画给我看,画的是一座山。"这是贺祖米山(Hozmeen),就是那座将要俯临你的山。画是两年前夏天我在克雷特峰(Crater Peak)上画的。那是一九五二年的事,靠着坐顺风车,从旧金山一直坐到西雅图,又再坐到斯卡士晷县,当时我顶着个大光头和蓄着把刚开始长长的胡子……"
    "顶着个大光头?你干嘛要把头发剃光?"
    "想让自己像个和尚,你知道佛经上是怎幺说的。"
    "但你顶着个大光头会拦得到顺风车吗?"
    "他们都以为我疯了,但大家都乐于载我一程。我在车上还向他们讲解佛学,让他们得到不少开悟…,"
"我下次要学学你这一套。……对了,我想告诉你我在一个沙漠早谷里的遭遇。"   
"等一下,我话还没说完。我到克雷特峰去,为的是要当林火瞭望员,不过那一年雪积得很深,所以林务站先派我到格拉尼特峡谷,去做了一个月清除山径积雪的工作。我说的这些地点,你在接下来的夏天都会亲眼看到。一个月过后,我就跟着一队骡,往克雷特峰开拔。经过树木生长线之后,我们又走了七英里盘旋曲折的山路,走过一些雪原和最后的一些巉岩大岩石,才到达笼罩在大风雪之中的峰顶。打开瞭望站小屋的门以后,我煮了我在克雷特峰上的第一顿晚餐。风在外头嘶吼,雪则在两面外墙上愈积愈厚。老哥,你到孤凉峰之后,就会见识到类似的情景。那一年在孤凉峰上当林火瞭望员的,刚好就是我老友杰克·约瑟夫。"   
    "孤凉峰,好酷的名字!"
    "他是第一个当孤凉峰林火瞭望员的人,我透过无线电跟他连络上,而他则恭喜我加入林火瞭望员的大家庭。稍后,我又用无线电跟其它山峰上的林火瞭望员联络上。对了,我忘了说,森林保护局会配给每个林火瞭望员一部可以同时双向通话的无线电。林火瞭望员喜欢互相用无线电闲聊,这几乎已经成了每天的例行性仪式。他们会聊的事情包罗万象,包括告诉别人自己今天看到了熊或请教别人要怎样用柴炉来煎薄饼之类的。想想看,分散在方圆几百英里的山峰用无线电编织成一个网络,那是多幺壮观的光景!老哥,你要去的,可是一个如假包换的原始地带,你到了那上头就会晓得。从我的小屋,可以看得见孤凉峰上的灯光。晚上,杰克会用阅读地质学的书籍打发时间。白天的时候,我们会透过以镜子互打信号,来校正林火寻视器,好让它精准得像罗盘。"
    "老天爷,当林火瞭望员需要懂那幺多的本领,我会学得来吗?你是知道的,我不过是个诗人流浪者罢了。"
    "当然学得来。磁极、北极星,还有北极光,这些都是你统统要学会的。每个晚上,我都会和杰克都会用无线电交谈。有一次,他告诉我,有一大群的瓢虫攻击他的小屋,不但整个屋顶都布满瓢虫,就连水槽里也爬满瓢虫。又有一次,他告诉我他白天在一条山脊上散步时,竟然踩到了一头熟睡的熊。"
    "老天,那地方可真是够野的了。"
    "那还不算什幺……你知道吗,还有一次,我们在通话的时候,正值雷暴逼近孤凉峰,谈到最后,杰克告诉我,雷暴太接近了,他必须马上关机,接着,他的声音就消失了。当我我望向孤凉峰的时候,只见它整个都被黑云盖住了,雷电像跳舞一样轰个不停。不过,夏天过后,孤凉峰就变得干燥和繁花处处。天气好的时候,我喜欢只穿著内裤和登山靴,到处寻找雷鸟的巢,或者爬爬山。我还被蜜蜂螫遇好几次……孤凉峰有海拔六千英尺那幺高,可以望得见加拿大和奇兰高原(Chelan highlands)。你在那上面可以看得到鹿、熊、穴兔、老鹰、鳟鱼和金花鼠。雷蒙,我保证那里一定会让你心花怒放的。"
    "我会满怀期待的。我猜那里不会有蜜蜂螫我吧?"
    之后,他拿出一本书来读了一会儿,我也一样。我们各自在一盏油灯旁边阅读。那是一个宁静的夜,带雾的风在树丛之闾喧嚣,在山谷的另一边,有一头驴发出了我生平听过最凄厉的嘶呜。"每次听到那头骡的哭声,"贾菲说,"我都会有为所有生灵祷告的街动。"说完,他就以完全趺坐的姿势,动也不动地打坐了一会儿。"好了,该睡了。"但这时我却想把冬天我在松树林里打坐时所领悟到的一切告诉他。但他的反应却让我惊讶。"那都不过是言语吧了,一他忧郁地说,"我不相听你那些用一整个冬天堆砌出来的言语。老哥,我只想透过行动来获得开悟。"他的样子,也已经跟去年有所不同。他颚下那把山羊胡已经剪掉,让他的脸上原有的一点点喜感消失不见,只剩下纯然的瘦削与嶙峋。另外,他也把头发理成了平头,让他看起来像个日耳曼人,严峻而忧郁,又特别是忧郁。他脸上流露着某种失落感,一种打从灵魂深处流露出来的失落感,似乎正是这种失落感,让他不愿意听我告诉他,万事万物永永远远都会是好端端的。突然间,吓我一跳的,他跟我说:"我有结婚的打算。我累了,不打算继续晃荡下去。"
    "我还以为你要一辈子奉守清贫和自由的禅理想呐。"
    "也许我对这一切都厌倦了。等我从日本的佛寺回来,说不定就会换一个人生。也许我会去工作、赚很多钱和住在一栋大房子里。"但一分钟以后,他又说:"其实,谁又愿意被这些鸟东西所奴役呢?我也不愿意。我只是有点消沉罢了,而你说的那些事情,又只会让的我消沉再添几分。我姊姊回来了,你知道吗?"
    "你说谁?"
    "我姊姊,萝达。我跟她是一起在俄勒冈的森林里长大的。她打算要嫁给芝加哥一个有钱的小白睑、一个不折不扣的呆头鹅。说巧不巧,我爸爸跟我姑姑诺丝也有过不愉快。"
    "你不应该把山羊胡剃掉的,它可以让你看起来像个快乐的小和尚。"
    "唉,我已经不再是个快乐的小和尚了,我累了。"一整天的工作让他筋疲力竭。我们决定去睡觉,把一切抛诸脑后。事实上,我们对彼此都有一点点怨尤。白天的时候,我发现院子里一丛怒放玫瑰的旁边,是个很适合夜宿的地点,所以就拔了很多青草,在上面铺成厚厚的一层。现在,我拿着一个手电筒和从一瓶从水龙头接来的冷水,向那里走去。我首先打了一会儿的坐。我已经无法再像贾菲那样,能够在室内打坐。经过了一冬天的森林夜间打坐,我已习惯了打坐的时候非要听到虫呜鸟叫和感受到地里透出的寒气不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我觉得自己跟万物是血脉相连的,感受到我们全都是空与觉,都是已经获得了拯救的。我为贾菲做了个祷告,因为我觉得他正在改变,而且是朝坏的方向转变。破晓时,一阵小雨打在我的睡袋上,我把垫在睡袋下面的披风抽了出来,盖在头上,咒骂了几句,就继续睡去。太阳在七点的时候重新露脸,在玫瑰花之间翻飞的蝴蝶不时都会从我头上飞过,一只蜂鸟甚至嗡嗡嗡地向我俯冲,到极近的距离才又快乐地飞走。事实上,我误解了贾菲的转变了。那个早上,是我们一生中最棒的一个早上。他站在门前,口中念念有词在念咒:"布达沙朗喃戈阐米……昙摩沙朗喃戈阐米……沙冈沙朗喃戈阐米。"念完就向我喊道:"来吧,小朋友,薄烤饼煎好了,起来吃早饭吧。"橘色的太阳光从松树叶之间筛下来,一切又再次美好起来。事实上,贾菲经过一夜思考,认定我劝他坚守佛法的主张是正确的。

达摩流浪者连载25.1

二十五
     
贾菲煎了一些蓄麦做的薄烤饼,非常美味,我们配着糖浆和一点点牛油吃。我问贾菲,刚才他念的是什幺咒。"那是日本僧人用三餐前所念的咒,意思是'我皈依佛'、'我皈依僧'、'我皈依法'。明天早上,我会做另一道美味的早餐给你尝。那是马铃薯炒蛋,我保证你从没吃过。做法很简单,只要把炒过的蛋再跟马铃薯炒在一块就行。"
    "那是'砍树杰克'的饮食吗?"
    "根本没有'砍树杰克'这样的词儿,那一定是东部佬带贬意的用语。我们在北部都只用伐木工这个称呼。吃完早餐以后,我们一起到下面劈柴去,我会教你怎样使用两刃斧头。"他把斧头拿出来,一边磨它一面教我磨的方法。"用斧头砍木头的时候,记得要在下面垫一截圆木或一块厚木板。千万不要直接把木头放在地上劈,否则斧刃就会有可能因为砍到石头而变钝。"
    我跑到外面去上厕所,上完回来的时候开了个禅的玩笑,把一卷卫生纸从窗外抛进屋里,想吓贾菲一跳。没想到他的反应却是发出一声日本武士式的呐喊,然后一跃而上窗台(穿著短裤登山靴、手上拿着一把匕首),然后再纵身一跳,跳到院子里。这一跳,足足有十五英尺远,只有疯子才干得出来。我们带着高亢的情绪往山坡下面走。先前辛恩在贾菲帮忙下砍的几棵大树,现在都已经被锯成了一截一截的圆木,堆在院子里。每截圆木的切面,都有好几条裂隙,劈它们的时候,你只要把一把铁制的楔子插进其一条裂隙,然后把五磅重的大铁锤高举过头,往下用力敲击楔子,圆木就会应声被劈成两半(但劈的时候你得站后面一点,以免失手时大铁锤会敲到你的脚躁上)。继而,你把剖半的圆木放在一块厚木板上,挥动利如剃刀的双刃斧,就可以把它又劈成两半。同一个步骤再重复两遍,原来偌大的一截圆木就会被分解成为八块木柴。贾菲把运锤和挥斧的动作示范给我看,又交代我,力量不必用太猛。不过稍后我却看到,他劈红了眼睛以后,每次运锤挥斧,都是使出全身吃奶之力,而且总是伴随着一声他那著名的吆喊(不然就是一声咒骂)。我很快就抓到了诀窍,劈起木头来像个劈了一辈子的人。
    这时,克莉丝汀走到院子来对我们说:"待会儿我会为你们准备一顿美美的午餐。"
    "谢啦。"贾菲回答说。他和克莉丝汀情同兄妹。
    我们劈了好一些圆木。每次坚硬的圆木抵受不住大铁锤的猛击(少则一次、多者两次)而一分为二时,都让人很有快感。木屑的味道,加上松树的香气,加上从大海吹来的微风,加上在草地上蹁千翻飞的蝴蝶,这一切只能用"完美"两个字来形容。接下来,我们吃了一顿很好的午餐,包括热狗、米饭、汤、红酒和现做的饼干。吃饱后,我们盘着腿、赤着脚,在辛恩那巨大的图书馆里翻书看。
    "你有听过一个弟子问他师父'什幺是佛?'的故事吗?"
    "没有。他师父怎样回答?"
    "'佛就是一堆晒干的大便。'听到这个答案以后,那弟子马上获得顿悟。"
    "不折不扣的狗屎。"
    "难道你又懂什幺是顿悟吗?我再告诉你一个故事。有一个弟子问了师父一个问题,但师父却不回答,反而拿起一根棒子打他,打得他跌落到凉廊下方十英尺一个烂泥堆里。站起来的时候,那弟子不但不恼怒,反而放声大笑。他后来也成为了一个禅师。让他获得顿悟的不是言语,而是那把他从外健康的一推。"
    "让弟子在泥巴里打滚,可是真的有够慈悲的呐。"我这样想,但没有说出口。我还不打算向贾菲推销我的"日语"。
    "哇!"他喊着,把一朵花扔向我的头,"你知道迦叶是怎样成为禅宗第一代祖师的?有一次,有一千二百五十个比丘,穿著袈裟、盘着腿,围坐在佛陀四周,等待听他说法,但佛陀却什幺都没有说,只举起一朵花,默然良久。在场的每个人都面面相觑,不知道那是什幺意思,只有迦叶一个发出会心的微笑。结果佛陀就选定他作为自己衣钵的传人。这就是著名的拈花开示。"
    听他说完,我跑到厨房拿了一根香蕉来吃,一面吃一面对贾菲说:"嗯,现在让我来告诉你什幺是涅盘。"
    "什幺是涅盘?"
    我把香蕉吃掉,把皮扔得远远的,什幺都没说。"这就是香蕉开示。"
    "呜呃!"贾菲吆喊了一声。"我有告诉过你业林狼老头是怎样开天辟地的吗?根据印第安人的神话,他是和银狐一起不断踩不断踩,才在真空里踩出一片地来的。对了,快来看看这幅画。这是著名的驯牛图。"印在他手上那本书里的中国画,可以算得上是一幅中国古代的漫画。在第一格画面里,画的是一个年轻小伙子,他提着一个包包和拄着根拐杖,走在荒野里。接下来,他发现了一头牛,便奋力想驯服它、骑上它的背,而他最后终于成功了。不过,在接下来的画面,他却甩下了牛不管,坐在月色下打坐。再接下来的画面一片空白,什幺也没有画。而在最后一格画面,那年轻小伙子已经变成了一个肥胖的大个子,脸上挂着古怪的大笑容,背上背着一个大袋子,要人城去找一个已经悟道的屠夫买醉去,但与此同时,却有另一个提着包包、拄着拐杖的年轻小伙子,正要往山里走去。
    "这种情形是重复上演的,师父和弟子都要经历过相同的求道过程。首先他们需要驯服心灵的野牛,然后又把它甩掉,之后达到空的境界,就像那什幺都没画的那一格空白画面所象征的。然后,他们就会下山,到城里去找像李白这一类已经悟道的屠夫买醉去。"这是一幅饶有智能的漫画,它让我忆起自己的体验。我在松树林里的时候,也经历过一段与自己心灵的野牛角力的过程,那之后,我才了悟到一切都是空与觉,了悟到我根本无须做些什么,所以,现在我就来这里来,找屠夫贾菲买醉。我们又听了些唱片和吸了一阵子烟,就再回到院子里劈柴去。
    到下午天气转凉,我们就回到山坡上的小屋去,为今晚举行的派对梳洗更衣。这一整天下来,贾菲在山坡跑上跑下不下十次,有时是去打电话,有时是去看克莉丝汀,有时是去拿面包,有时是去拿床单(每次他要跟一个女孩相好前,都会在他的薄床垫上铺上一张干净的白床单,这个行为,对他来说已经成为了一种不可或缺的仪式)。但我却什幺都没做,只是在草地上闲晃,要不就是写写俳句和看着一只兀鸶在山坡上盘旋。"这附近一定有什幺动物死了。"我想。
    贾菲问我:"干嘛你一整天都大剌剌地坐着?"
    "我在修习无为。"
    "无为跟懒洋洋有什幺分别?把你的无为扔到垃圾桶去吧,佛教讲求的是行动。"说完,他又匆匆忙忙往山坡下走去了。我听得见他在辛恩的院子里锯木头和吹口哨的声音。贾菲这个人,连一分钟都静不下来。他的打坐,是有固定时间表的:每天一醒来就打一次坐,下午再打一次(只有大约三分钟长),这就算是交了差。但我打坐却是从容不迫和随时随地的。我们是走在同一条道路上两个不同的怪和尚。稍后,我拿了一把铲子,走到我夜宿的那片草地,把地铲平:它原来有一点点斜度,睡起来不尽舒服。经我这样处理过,那天晚上派对结束后,我果然睡得前所未有的好。
    晚上的大派对野到了极点。贾菲约来参加派对的女孩是珀莉·惠特莫尔。珀莉是个漂亮的尤物,有一头西班牙式的发型和一双乌溜的眼睛,而且也是一个登山的爱好者。她刚离婚,一个人住在米尔布雷(Millbrae)。克莉丝汀的哥哥惠特·琼斯也来了,带着未婚妻帕蒂丝一道。当然,辛恩也是决不会缺席的,他工作回来后,就赶快梳洗,准备参加派对。派对另一个值得一提的来宾是布德·迪芬多夫,他是佛教协会的管理员,以此赚取房租和可以免费参加协会举办的课程.他是个高大、温和、抽烟斗的佛教徒,满脑子的奇思怪想。我喜欢他,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本来大有希望成为一个芝加哥大学的物理学家,但后来却舍物理学而跑去念哲学,而现在,他却又变成了哲学最致命的杀手。他告诉我:"我做过一个梦,梦见自己坐在树下弹琵琶,一面弹一面唱'我无名没姓'。我是个无名的托钵僧。"在一趟漫长艰苦的顺风车之旅以后,能跟那幺多佛教徒聚在一起,真是一大乐事。
    辛恩是个有点奇怪的佛教徒,满脑子都是迷信思想。"我相信有妖魔鬼怪的存在。"他说。"哦,是吗?"我一面轻抚他小女儿的头发一面说,"但所有小小孩都知道,每个人死了之后,都是会上天堂的。"对我的这番话,辛恩只是温柔而闷闷地点了点头。他是个很和气的人,常常把"钦"(72)挂在嘴上,就像他停泊在海湾里那艘老船所发出的声音一样。(那只是一艘大约二十英尺长的破船,没有船舱,以一个长满铁锈的锚碇在水里。每次船被暴风吹到海里,我们就要劳师动众,划着小船到冷飕飕、雾茫茫的人海里把它拖回来。)克莉丝汀的哥哥惠特·琼斯是个可爱的年轻人,才二十岁,虽然很少说话,但脸上始终保持微笑,即使受到捉弄,也不会抱怨。派对随着三对男女脱光衣服在门廊上大跳波尔卡舞而进入了高潮(这时小孩都睡觉了)。这个情境对我和布德一点影响都没有,我们只是静静坐在一个角落,抽烟斗和谈佛学(事实上,这是我们最明智的做法,因为我们并没有女伴)。但贾菲和辛恩就不同了,他们硬要把帕蒂丝拉人卧室,想要上她。不过,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逗逗惠特,而全身赤条条的惠特果然被气得满脸通红。屋子里到处都是摔角声和笑声。我和布德盘着腿坐着,一些赤条条的女孩故意跑到我们面前跳舞,边跳边哈哈笑。这个场面,我和布德都有强烈的似曾相识感。
    "雷蒙,这场面我们似乎曾在某一个前世看过,"布德说,"当时你和我都是西藏某间佛寺的喇嘛,而一些女孩要跟我们雅雍前先在我们前面跳舞。"
    "对,我们都是老和尚了,对性不再感兴趣,但辛恩和贾菲却还是年轻的和尚,内心仍然充满欲望之火,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话虽如此,看着那些裸女跳舞时,我们仍然会不时偷偷舔唇。但大多数时间我都是闭起眼睛听音乐,因为尽管我很有诚意和尽了最大的努力去排除内心的欲念(努力得咬牙切齿),但上上之策显然还是闭上眼睛。除了有人裸露这一点以外,今晚的派对和乐融融得就像一个家庭聚会。到最后,大家都困了,各自找地方睡去。惠特带着帕蒂丝离开,贾菲则带着珀莉,到小屋的干净白床单去。我在玫瑰花丛旁边摊开睡袋。布德带了自己的睡袋来,在辛恩家地板的草席上打地铺。
    第二天早上,布德走到山坡上面来,点起烟斗,坐在草地上和我聊天,那时我才刚醒过来,还在揉眼睛。那一天(星期天),辛恩家来了一大堆客人,其中有半数爬到山坡上来,要看看漂亮的小屋和两个著名的疯和尚。普琳丝、艾瓦和库格林都来了。辛恩在院子的大木板上摆上了汉堡、红酒和泡菜,生了个大营火,又拿出他的两把吉他来。在阳光普照的加州,加上有佛法可以聊,有山可以爬,这种生活真是写意得无以复加。所有客人都背着背包和自备睡袋,他们有一部份计划第二天去爬爬马林县那些漂亮的山脉。整个派对分成了三组人马,一组在起居室听音响和翻书,一组在院子里吃东西和听辛恩弹吉他,一组则在我们的小屋里泡茶谈诗谈佛法,或是在山顶上闲逛,看小孩放风筝。这种情景每个周末都一再重演,而一群悠闲自得的男男女女,就像是一群在"空"里倘佯的天使和洋娃娃。这个"空",跟"驯牛图"中那格空白画面一样,都是个繁花盛放的"空"。

达摩流浪者连载25.2

布德和我坐在山坡上看风筝。"那个风筝飞不了退局,它的线不够长。"我说。
    布德说:"说得好。你这话让我想到我打坐时碰到的主要问题。我之所以一直无法到达涅盘的境界,就是因为风筝线不够良。"他一面抽烟斗,一面为这一点凝神沉思。他是这个世界上最认真的家伙。他又把这个问题思索了一整夜,第二天对我说:"昨晚我梦见自己是条鱼,在虚空的海洋里游淌,有时候游向左,有时候游向右,但我却没有左和右的观念,完全是我的鳍在带动我,它们就是我的风筝绿。所以我是条佛鱼,我的鳍则是我的智慧。"
    "那你的风箪缭,可是条无限长的线啊。"我说。
    每次派对进行到一半,我都会偷偷跑到桉树下去打个盹(白天睡在玫瑰花丛旁边会太热)。桉树的树荫让我可以睡得很甜。有一个下午,当我凝视这些参天大树最上层的树枝和树叶时,我发现到,它们都是一些很有韵律的快乐舞者,正在为自己能被委派到那幺高的位置、能体验到整棵树的款摆而欢欣鼓舞。有一次,我在树下睡觉时做了个怪梦。我梦见一张铺满黄金的紫色宝座,上头坐着个像永恒教宗的人,罗丝就在附近,而寇迪则在小屋里和一些家伙笑闹,但他也似乎是站在这个异象的左方,看起就像个天使长。不过,当我睁开眼睛之后,唯一看到的只是太阳。我前面说过,有一只不比蜻蜓大的漂亮蓝色小蜂鸟,每天(通常都是在早上)都会呼啸着向我俯冲(毫无疑问是要跟我说"哈罗"),而我总是会用一声呐喊,响应他的招呼。后来,他甚至会飞到小屋的窗户前,一双薄翅振个不停,身体像瞄准一样左右微微移动,盯着我看一阵子,再一闪电般飞走。尽管我们已经很熟稔,但我有时还是会担心他会用女帽饰针般的长尖嘴,刺穿我的头壳。
    另一个我很熟的朋友是一只在小屋地窖里爬来爬去的老鼠(所以晚上睡觉,我们都会把门关得紧紧的)。我其它的好朋友还有蚂蚁,他们为了寻找蜂蜜,曾经把大军成一纵开入小屋里来。为引开他们,我在蚁丘至后花园之间的路上浇了一细线的蜂蜜。这条蜜之路让他们享受了一星期的美好时光。我有时甚至会跪在地上跟它们说话。小屋四周遍布各种漂亮的花朵,有红的、紫的、粉红的、白的,我们常常会拿它们来造成花束。但最漂亮的一个花束,却要算是贾菲单单用松球和松针造出来的一个。它那简单却漂亮的外型,正好是贾菲的生活的写照。贾菲常常会忙进忙出,而当他拿着把锯子冲人屋里,却看到我好整以暇地坐着,就会问:"你干嘛一整天坐着?"
    "我是个叫怕事鬼的佛。"
    听到这个,他脸上就会泛起一个童稚般的可爱笑容,一个就像中国小孩的笑容:鱼尾纹会在他的眼角皱起,嘴巴裂得大大的。他有时真的会被我逗得非常开心。
    每一个人都爱贾菲,珀莉、普琳丝以至已婚的克莉丝汀都爱他爱得发疯,而她们都在暗地里忌妒贾菲的最爱:普绪娃。我看到普绪娃是在我人住小屋的第二个周末。她是个娇小可爱的可人儿,穿著牛仔裤和黑色的毛线衣,毛线衣的领口翻出白色的衬衫领子。贾菲告诉过我,他有一点点爱上了普绪娃,不过,令他头大的是,不管他怎幺哄,普绪娃就是不肯跟他上床。他曾经试过用灌她酒这一招,但普绪娃只要一开始喝酒就停不下来,最后醉得不省人事。她来的那个周末,贾菲在小屋子里为我们三个人做了马铃薯炒蛋,然后借了辛恩的老爷车,开了一百英里的路,到海滨一处偏僻的沙滩去玩。我们在的沙滩上的岩石边捡来一些被海水冲上岸来的蚌,用海草裹住,放在一个大柴火上,加以烟熏。我们还带了葡萄酒、面包和乳酪。普绪娃一整天都趴在沙滩上,不发一语。不过,有一次她却抬起了头,用一双湛蓝的小眼睛看着我说:"史密斯,我看你还停留在口腔期,不然怎幺整天都在吃吃暍喝。"
    "因为我是个肚子空空如也的佛。"
    "你说他可不可爱,普绪娃?"贾菲说。
    "普绪娃,"我说,"整个世界都是一出电影,虽然里面有各式各样的东西,但它们的本质都是一样的,而且是不属于任何人的。"
    "真会鬼扯。"
    接下来,我们在海滩上跑来跑去。一度,贾菲和并易娃走在前头,我一个人走在后头。我一面走一面唱史丹·盖兹的"斯特拉"。前头有两对帅哥美女听到我的歌声,其中一个女的转过头对我说:"摇摆吧!"海滩旁边有一些天然形成的山洞,贾菲曾经在里面搞过派对和营火天体舞会。
    然后,周末的派对就会再一度来临。每次派对结束后,我们的小屋都会变得像间乌烟瘴气的小庙,有大堆烟屁股等着贾菲和我去扫。因为对上一个秋天我所获得的奖学金还剩下一点点(都是以旅行支票的形式寄给我的),于是我就拿出其中一张旅行支票,到高速公路旁边的超市去,买了面粉、麦片、糖、糖蜜、蜂蜜、盐、胡椒粉、洋葱、米、面包、豆子、黑眼鹰嘴豆、马铃薯、红萝卜、包心菜、莴苣、咖啡,还有一瓶半加仑装的红波特酒,然后磕磕绊绊走回到山上去。这些补给晶让贾菲那个小而整洁的食物橱顿时被塞得满满。"我们要拿这幺多食物怎幺办?有再多路过的行脚僧只怕都吃不完。"不过事实证明,我们要喂饱的行脚僧,要多得超过我们所能应付。我们住下愈久,来找我们的朋友就愈多。他们其中一个是醉鬼马汉尼,他是我前年认识的一个朋友,每次来,他都是奄奄一息的模样,一躺就是三天三夜(就连早餐也是我端到床上给他吃),但一等恢复元气,他就会再到"好地方"和北湾区的其它酒吧,再战三百回合。每逢周末,我们的小屋里都挤满叫嚣笑闹的人群,最多的时候可多达二十个,而我则会忙着在厨房里把黄色的粗玉米粉、切片的洋葱、盐和水放到烧热的煎锅里,用汤匙搅了又搅,好让这帮人除了有茶可喝以外,还有热东西可吃。记得一年前,我曾经在一部易经占卜机里投了几个币,想看看我的运程会是如何,得到的预言是:"你将要喂很多人。"果不其然,自从来了辛恩的小屋以后,我经常要站在热烘烘的火炉边做吃的。
    "外面那些树木和山脉不是魔法,而都是真的,这话意味着什幺?"我一面在厨房里忙,一面大声指着大门外说。
    "意味着什幺?"他们说。
    "意味着外面的树木和山脉都不是魔法而都是真的。"
    "那又怎样?"
    然后我又说:"如果说外面的树木和山脉都不是真的,而只是魔法,这话意味着什幺?"
    "少来了!"
    "那就意味着外面的树木和山脉都不是真的,而只是魔法。I
    "干,就当是吧!"
    "你们在说'干,就当是吧'这话的时候,是什幺意思?"
    "你倒说说看我们是什幺意思!"
    "就是'干,就当是吧!'的意思。"
    "把头埋到你的睡袋去吧,不要再来烦我们了。顺便拿杯咖啡过来吧。"我在炉子上经常都会烧着一壶咖啡。
    有一个下午,我跟一些小孩一起坐在草地上。他们问我:"为什幺天空是蓝色的?"
    "因为天空是蓝色的。"
    "我们是想知道,为什幺天空是蓝色的?"
    "天空是蓝色的,因为你们想知道天空为什幺是蓝色的。"
    "蓝色你个大头。"
    有些小孩喜欢朝我们小屋的屋顶扔石头,因为他们以为里面没有住人。有一天下午,当他们蹑手蹑脚走到门前,想瞧瞧里面有什幺东西的时候,我和贾菲刚好就在里面(我手上抱着只比墨还黑的猫)。就在他们要把门打开的一刹那,我先把门打开了。我手上抱黑猫,用低沉的声音说:"我是鬼。"
    他们愣愣地看着我,相信我说的是真话。"呃……"只说了这个字,他们就一哄而散,从此没有再来扔过石头。他们以为我是个男巫,而我也确实。
  
(72)一种附和别人意见的语气。

达摩流浪者连载26.

二十六
     
大伙食打算在贾菲上船二艘日本货轮)到日本的前几天,为他搞一个盛大的欢送派对。计划中,那将是一个盛大得前所未有的派对,要从辛恩的起居室延伸到生着巨大营火的院子,再延伸到山坡上的小屋甚至更上面去。我和贾菲因为参加过的派对次数已经够多,所以并没有抱着太期待的心情。不过,届时每一个人都会出席,包括他的一众女朋友(连普绪娃在内),包括诗人卡索埃特、库格林和艾瓦,包括普琳丝和他的新男友,甚至还包括佛教协会的会长亚瑟·韦纳一家。就连贾菲的父亲都会来。每个来宾都会带着葡萄酒、食物和吉他一道来。贾菲对我说:"我对这一类派对已经厌腻了。等欢送派对过后,我们一起爬爬马林县的山怎幺样?我们背上背包,去爬它个几天的山,我会带你到波特列罗露营区和劳雷尔露营区去走走。"
    "当然好。"
    一天下午,贾菲的姊姊萝妲突然带着未婚夫出现在我们眼前。他们的婚礼计划在贾菲爸爸位于米尔河谷的家里举行,场面将会很盛大。当萝妲突然出现在小屋的门一刚时,我和贾菲正在无所事事地坐着。她修长、金发而美丽,而她未婚夫衣履光鲜,人很英俊。一看到萝妲,贾菲就"呜呃!"
一声跳了起来,给了她一个热情的拥抱,而萝妲的反应也是一样热烈。但他们接下来的对话,却只有匪夷所思四个字可以形容!
    "你丈夫是个床第高手吧?"
    "那还用说,你这个下三滥,他可是我千挑百选拣出来的!"
    "最好是那样,不然你可以打电话给我。"
    之后,为了表现,贾菲动手在煤油炉里生了个火。"我们在北部的高山森林上都是靠生这种炉火取暖的。"但他却在木炉里倒人了远超过需要的煤油,然后跑开,像个设计了什幺恶作剧的小男孩一样等着--跟着,炉子就"进"的一声发生了一个小爆炸。就连在小屋另一头的我,也可以感受得到爆炸震波的冲击。之后,贾菲对那个可怜的未婚夫说:"嗯,你对于新婚之夜该采取哪些体位,已经想好了没有?"萝妲的未婚夫前不久才从缅甸服役回来,本来想拿这个当话题,却一句话都插不上嘴。听到萝妲邀他参加婚礼时,贾菲说:"我可以一丝不挂出席吗?"
    "你爱怎样都可以,只要来就行。"
    "我已经可以看到那时的场面了:桌子上摆着大大个的鸡尾酒玻璃钵子,仕女们全戴着上等的细亚麻布帽子,音响在播又美又感人的风琴乐,而每个人都在拭泪,因为新娘子实在太美太美了。老实说,萝妲,你干嘛要蹬这种中产阶级生活的浑水呢?"
    "我可不在乎,我只是想让生活有个新的开始罢了。"她的未婚夫很有一些钱。事实上,他也是个很不错的人,因为虽然贾菲一直要叫他难堪,但他还是努力保持微笑。这让我觉得很过意不去。
    他们离开后,贾菲说:"你看着好了,她们的婚姻绝对维持不了半年以上。萝妲是个超级野的女孩,不是那种可以无所事事待在一栋芝加哥公寓里的人。穿著牛仔裤远足爬山才是她的本色。"
    "你爱她,对不对?"
    "对毙了,应该让我来娶她的。"
    "但她可是你姊姊。"
    "我可不鸟这个。她需要的是一个像我这样的真男人。你不是跟她一起在森林里长大的,所以不知道她有多野。"事实上,萝妲是那幺的漂亮,我真希望她不是已经有一个未婚夫。虽然每个周末都有那幺多的女孩子在这里团团转,但却没有一个是属于我的。我对女色固然不是很热中,但每次派对结束后,看到别人都成双成对离开,我却一个人裹着睡袋孤眠独枕,难免会感到孤单落寞,并因此唉声叹气。
    不过,后来当我在鹿场里发现一只死乌鸦的时候,我又这样想…"这全都是由性而引起的。"这个观照让我可以再一次把性从心思中排除。只要太阳一直在照耀和落下后重新再出来,我就感到心满意足。我决心要保持我的孤独,不让放纵扰乱我的平静与慈悲。"慈悲是导航星,"佛陀这样说过,"不要跟上级或女性争辩,要谦卑。"我为所有将要出席欢送派对的人写了一首诗:"你们的眼睑里都充满战争,充满丝……但所有的圣僧都走了,全走了,安然到达了彼岸。"我真的视我自己为某种疯和尚。我不断告诫自己:"雷蒙,不要追逐酒精、女人和言谈的刺激,留在小屋里,享受与事物的自然关系。"不过,要谨守这样的高标准并不容易,因为每个周末出现在我眼前的漂亮妞儿实在太多了。有一次,我好不容易说服了一个漂亮尤物跟我一起到山坡上的小屋去,没想到正当我们在床垫上厮磨时,门却砰一声被推开,辛恩和乔伊·莫纳漠随之笑哈哈和手舞足蹈地走了进来。看来,他们是故意来搅和的,想要看看我被气疯的样子……不过,又也许他们只是两个好心的天使,不想看到我苦苦修行的成果毁于一旦,才特意要来把迷惑我的女妖给赶走--而他们也果然成功了。好吧,算了,我不跟你们计较!有时,当我喝得酩酊,情绪很高昂时,就会盘腿坐在疯狂派对的中央。这时,我会在眼睑上看到一些空寂的圣雪。而当我再次睁开眼睛,往往会看到一干好友坐在我周围,等着我解释我到底是怎幺回事。没有人认为我举止怪异,因为在佛教里,这是很平常的事。而不管我有没有作出解释,他们都会一样心满意足。事实上,那一整季,我在其它人多的场合,都会有闭目的冲动。我的这个举动让女孩们觉得毛毛的。"他干嘛老是闭起眼睛坐着?"她们问。
    有时,小般若(辛恩两岁大的女孩)会走到我面前,用手指戳戳我闭着的眼睛说:"喂!醒醒!"
    贾菲对我做的一切都很满意,只要我不犯一些愚蠢可笑的错误就行:像磨斧头不得其法或把煤油灯的灯芯调太高让灯冒烟之类的。他对这一类事情的要求很严格。"你一定得用心学习!"每次我犯了这一类的错误他就会这样说,"干,如果说有什幺是我不能忍受的话,那就是事情没有被做对。"贾菲能够从食物橱里属于他那部份的食材变出一顿美味晚餐这一点,总让我惊讶不迭。他靠着从唐人街买回来的各式各样野草和晒干的根类,煮成一锅,加上一点酱油,再把它们浇到刚煮好的米饭上头,就美味无比。每天傍晚,我们都是坐在窗户洞开的小屋里,一面听外面树木的喧嚣声,一面用筷子啧啧啧地吃美味的中国式家常便饭。贾菲是个真正懂得驾驭筷子的人,可以随心所欲夹他想夹的菜。吃过晚饭(有时候包括洗过碗),我就会到外头去打坐。透过打开的窗户,我可以看到贾菲坐在棕黄色的煤油灯旁阅读和剔牙的样子。有时,他会走到门前,喊一声"呜呃!",而如果我没有回喊,他就会嘀咕地说:"他死到哪去啦?"然后探头凝目,在黑暗里寻找他的行脚僧同伴。有一晚,我在打坐的时候,突然听到从我的右边传来一阵响兄的"劈啪"声。我转头望去,看到原来是一头鹿,它来,看来是为了重温这个古老的鹿场。它嚼了好一阵子的干叶子后方才离开。在山谷的对面,令人心碎的骡叫声又再一次传来,就像是一些忧伤无比的天使所吹起的号角声,它似乎是要提醒人们,他们正在家里消化的那顿晚餐,其实不如他们自己想象的美味。不过,也说不定,我们听起来凄凉的骡叫声,在另一头骡听来只是一种求欢的声音。这就是为什么……
    有一个晚上,有两只蚊子在我打坐的时候分别飞到了我的两颊上。但由于我是那样的寂然湛然,以致它们根本不知道我是个人,所以并没有叮我。它们停留了很长的时间才飞走,始终没有叮我。

达摩流浪者连载27.

二十七
     
在盛大的欢送晚会举行的几天前,我和贾菲发生了一场争执。那一天,我们一起到旧金山,把他的脚踏车先送上停在码头边的日本货轮上,然后再到贫民区的理发师训练学校,剪了个便宜的头发,继而到"善心人"和"救世军"的商店,想买些长筒形内裤。走在蒙蒙细雨的街头时,我突然酒兴大发,便买了一瓶红得像红宝石的波特酒,拉贾菲到一条后巷喝将起来。"你最好不要喝太多,"他说,"不要忘了我们待会儿还要到柏克莱的佛教中心,参加讲座和讨论会。"
    "我根本不想去,只想留在这里喝酒。"
    "但他们却希望你去。我去年把你的诗朗诵了给他们听。"
    "我不管。看看这条烟雨蒙蒙的后巷,看看这瓶嫣红的波特酒,难道你不觉得我们像是在雨中唱歌吗?"
    "才不。你知道吗,卡索埃特说过,你喝酒喝太凶了。"
    "他才喝太凶!不然你以为他为什幺会得胃溃疡?我有得过胃溃疡吗?我喝酒是我的事,这是我的人生,不是你的人生!我是为欢乐而喝的!如果你不想看到我喝酒,你可以一个人去参加佛学讲座。我会在艾瓦那里等你。"
    "就为了喝酒而错过佛学讲座,这值得吗?"
    "葡萄酒里自蕴含着智能,管他的!"我嚷道,"再来一门吧!"
    "不,我不要再喝了!"
    "好,那我自己喝就好!"等我一个人干光整瓶葡萄酒,我们就回到第六街上,但我马上跑到同一家商店,买了另一瓶波特酒。我现在感觉很棒。
    贾菲有点难过和失望:"你常常喝成这个样子,怎幺指望可以成为一个好的托钵僧,甚至成为菩萨呢?"
    "你忘了驯牛图的最后一个画面了?那个和尚最后不也是跟一个屠夫买醉去?"
    "是又怎样?难道你有就像他那样,已经领悟到自己的心真如了吗?凭你那装满泥巴的大脑、沾满酒渍的牙齿和病厌厌的肚子,你以为你有办法领悟得到自己的心真如吗?"
"我并没有病厌厌,我好得很。我要的话,大可以从这片灰蒙蒙的雾里往上飘,然后像只海鸥一样,在旧金山的上空盘旋。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有关贫民区的种种,我以前在这里住过……"
    "我也在西雅图的贫民区住过,不劳你来告诉我贫民区的种种。"
    杂货店和酒吧的霓红招牌在雨茫茫、灰蒙蒙的午后闪烁着,我的感觉棒透了。理过发后,我们就到一家"善心人"商店,在一堆大桶子里翻翻拣拣,挑了一些袜子、内衣、皮带和其它垃圾。我们一共买了五个便士的衣物。我不时都会偷偷把插在皮带里的酒瓶拿起来喝几口。贾菲对此感到厌恶。之后,我们坐上老爷车,开回柏克莱,一直开到奥克兰的市中心。贾菲想在那里帮我找条合身的牛仔裤。一整天下来,我们都在找这样的牛仔裤。我一直都劝他喝酒,最后他让步了,喝了一点,又把他在我理发时所写的一首诗拿给我看:"在摩登的理发师训练学校里,史密斯紧闭着双眼,心里七上八下,生怕以五十美分剪出来的便宜头发,会丑不可当。替他理发的,是个年纪轻轻的学徒,身穿件用橄榄油涂过的外套。店里还有两个金发少年,坐在理发椅上。其中一个长着双招风耳,他对学徒小伙子说:'嗳,你长得可真的有够丑的了,还外加一双招风大耳。'这话让学徒小伙子伤心掉泪,心想那不可能是真的。另一个金发少年穿著有补了的牛仔裤和磨损得厉害的鞋子,用微妙的眼神盯着我看。看得出来,他是个在贫苦中长大,又在青春期饱受色欲所苦的可怜小孩。雷蒙与我拿着瓶红得像红宝石的波特酒,在雨蒙蒙的五月天想找条合身的'李维牌'牛仔裤,却遍寻不着。始自中世纪的理发师行业,终于终于,在贫民区理发训练学校的蹩脚学徒手中,大放异彩了。"
    "看嘛,"我说,"要不是你一开始的时候喝了点酒,那能写得出这样的诗来。"
    "喝与不喝我一样写得出来。你整天都喝那幺凶,我真不知道你要怎样获得开悟或有办法待在高山上。你一定会不断下山,把你应该用来买豆子猪肉罐头的钱花在买酒上,而最后,你会在一个雨天醉死街头,需要清道夫为你收尸。然后你会轮回转世,投胎成为一个滴酒不沾的酒保,以弥补你前辈子所种的业。"他显然真的很为我担心,但我只是继续喝酒。
    当车子开到艾瓦的住处时,已是佛学讲座要开始的时间,我就说:"我留在这里喝酒等你回来。"
    "好吧,"贾菲用黯然的眼神看着我说,"那是你的人生,你有选择权。"
    他去了两小时。我感到沮丧,而且因为酒喝太多而头晕眼花。但我决心不要醉倒,决心要撑到贾菲回来为止,我认为这样可以向他证明些什幺。突然间,在黄昏的时候,贾菲回来了。他醉醺醺地跑人房子,像一只在喊叫的猫头鹰一样向我大声喊道:"你知道发生了什幺事情吗,史密斯?我到了佛学中心以后,发现那里的和尚正在用茶杯喝清酒。全都是疯到了家的日本和尚!你是对的,喝不喝酒根本没有分别!我们一面喝酒一面讨论般若,到最后大家都醉了!棒呆了!"自此以后,贾菲和我没有再争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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